聲明書

一、熹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10年1月1日起向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位於新北市金山區五湖段總面積計24,586.56平方公尺之土地做為尊龍御苑生基園區使用,合法取得該土地並為合法管理單位。

二、近日市場出現由菩提人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菩提園生基永久使用權狀』,該權狀座落地號金山區五湖段1582-0000號為本公司管理的尊龍御苑生基園區內之土地,但該商品並非本公司所發行,特在此鄭重聲明,該商品與本公司無任何關聯。

三、若有任何疑問,請與熹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連絡。

    連絡電話:(02)2506-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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